加大对徽州古建筑的保护利用,促进徽州文化保护、传承、发展,是建立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重要内容之一,市财政部门为加强徽州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全流程规范分配程序。每年出台项目申报指南,对专项资金的申报范围及条件、类别和实施要求、申报审核程序及材料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流程公开透明,有据可查。

二是全方位实施绩效管理。2021年市财政部门指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2019年和2020年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同时市财政部门拟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

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2021年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资金分配,打破往年按照当年申报进行分配的模式,着重参考了2019年和2020年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对以前年度项目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区县和项目单位,适当减少分配资金规模。

2021年市财政部门遵循“公开透明、注重引导、突出绩效”的原则,共拨付本级预算安排的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600万元,涉及三区四县33个项目,不断加大徽州古建筑保护力度,推进合理适度利用,使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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