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正式印发《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江门将以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固体废物为重点,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具有江门特色的“无废城市”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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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近期发布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江门榜上有名。这次《方案》的同步出台将为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明方向。”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无废城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根据《方案》,江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预期目标是到2023年,完成广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初步构建系统的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建立“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固体废物多元共治;实现主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危险废物安全管控。到2025年,搭建固体废物智慧管理平台,建立协同高效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系;绿色工业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基本实现全量利用,绿色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主导产业实现循环化发展,“无废”城市发展模式初步建成。

根据《方案》,江门“无废城市”建设共设置57项指标,包括25项必选指标、27项可选指标和5项自选指标。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江府办函〔2022〕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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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函〔2022〕102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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