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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德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德州市“十四五”时期建设“无废城市”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提出50项具体指标,覆盖全市有关部门和所有县(市、区)。

方案明确德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范围为全市行政管辖区域,包括3区7县2县级市,建设年限为2022年至2025年。

方案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提升餐厨垃圾处置能力、完善农业固废收储运体系、促进畜禽粪污高效利用、强化危险废物风险管控、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5大类18项重点任务,并细化分解为96项具体建设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牵头单位。

主要建设指标为:到2025年底,德城区、宁津县、齐河县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和1个乡镇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心城区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乡镇比例达到6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升至3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定在0.78吨/万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稳定在0.017吨/万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新建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50%。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2%,化肥、农药亩均施用量持续下降。

主要工作目标包括,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制度和模式创新,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无废城市”建设监管和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危险废物风险防控体系,解决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性障碍,全面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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