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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深圳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田区第五分公司,因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以来,盒马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处罚已经超20次,其中,绝大部分是因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盒马部分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来源:天眼查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盒马在各地受罚的原因,大部分因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此外,还涉及:"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及其从属";"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生产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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