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十四五” 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十四五” 时期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万千瓦。

《通知》提出2025年主要目标:能源产业发展更加集聚。坚持新能源项目开发和龙头企业带动、技术创新引领,推进能源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先进核能、 海上风电、 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建设差异化布局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7300亿元,形成国内领先,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大力发展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 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

适度发展陆上风电。结合资源条件,适度开发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的陆上风电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陆上风电。"十四五"时期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万千瓦。

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大力提升光伏发电规模,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光伏在交通、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十四五”时期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

培育能源消费新业态、 新模式。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充分发挥负荷侧调节能力,推动能源就地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居民区,依托光伏发电、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园区 (居民区) 级源网荷储一 体化建设。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稳妥实施 “风光火 (储) 一体化”,鼓励 “风光水 (储) 一体化” “风光储一体化”,利用综合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有力推进区域能源消费的低碳化。开展满足多元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需求的综合能源服务,引导用户优化用能模式,探索能源需求侧管理、主动需求响应、虚拟电厂、电动汽车灵活充电及 V2G等面向终端用能的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社会综合能效水平。

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提高农村绿电供应能力,加强农村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推进绿色能源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推广农业大棚光伏、 渔光互补、 荒山地面电站等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利用农林废弃物、 畜禽养殖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等资源;支持规模化沼气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因地制宜推广绿色低能耗农宅、推动农村光伏建筑一体化。

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海上风电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创新,重点开展大容量抗台风海上风电机组、 漂浮式风机基础、 柔性直流送出等技术攻关。建立健全海上风电相关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 推进光电材料物理理论研究。

实施能源创新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广东省市场规模优势,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海上风电、 太阳能发电、氢能、波浪能、天然气水合物、智能电网、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核能、生物质利用、地热能等领域, 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 战略性的科技示范项目。

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利用海上风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 加快建设阳江海上风电全产业链,以及粤东海工、运维及配套组装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产城融合,着力打造风电产业生态系统,打造国际风电城。以省内风机骨干企业为引领,利用超大市场优势,做大做强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加快形成集整机制造和前沿新材料、叶片、齿轮箱、轴承、电机、变流器、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制造,以及基础结构、 海底电缆等设计建设为一体的高端制造产业链集群,推进海上风电机组向大容量、智能化、抗台风方向发展。加快培育海上风电运维产业,统筹布局海上风电运维基地,配套相关基础设施,组织开展运维技术设备研发制造和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能源政策研究,发挥政策引导、支持、促进作用。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政策,支持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型储能发展、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以及船舶LNG加注站建设。落实海上风电补贴及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政策。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体系和价格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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