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未及时就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冀中能源收深交所监管函:冀中能源(000937.SZ)收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冀中能源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公告显示,青龙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青龙煤业90%股权,公司关联方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青龙煤业10%股权。2020年9月15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公司持续向青龙煤业提供委托贷款;截至2023年7月25日,前述贷款日最高余额为66,273.39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4%。公司未及时就前述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7月25日,公司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