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69万户,位居全省第三,同比增长78.71%,位居全省第二。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34.5万户,同比增长17.26%,总量和增幅均为全省前三。”4月18日,记者从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获悉,我市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登记注册便利化服务,多措并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首季“开门红”。

我市将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作为重要工作,按照“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要求,建立定期调度、工作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地见效,降低成本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在政策落实方面,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和《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室、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服务便利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还实施针对性帮扶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多维度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提振创业意愿和发展信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助企纾困方面,我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特别是市政府关于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的15条措施,想方设法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保住市场主体存量。针对部分市场主体短期经营困难、难以生存等问题,坚持歇业自愿、复业自主,推行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帮助市场主体“停机保号”、保住产权,切实稳定市场主体存量。

在优化服务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个体工商户登记下沉乡镇,授权乡镇(街道)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一体化服务,将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由县(区、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授予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要求列出办事指南,列明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和注意事项等,推动实行“一证一书”、口述代办、即收即办,做到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真正将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降低成本负担方面,我市对各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全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商铺、门店的,免收3个月租金。

同时,我市强化实地帮扶力度,确保金融支持、税费减免、要素保障等各项政策举措全部落实到位,以货真价实的帮扶服务推动市场主体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

一系列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鼓励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振发展信心。一季度,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69万户。其中,灵石县、寿阳县、祁县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长率排全市前三位,分别同比增长681.91%、393%、228.67%。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关键狠抓落实,拿出管用措施,打足政策提前量,跑出工作加速度,稳存量、挖潜量、扩增量,确保市场主体量质齐升。(记者智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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