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7日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资料图片)
免去:
韩俊明的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4月27日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闫 林为吕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闫斌胜为吕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原吕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体制改革后,整合为吕梁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原吕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自行免去。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4月27日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薛玉宝的吕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 霞为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卫国为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永胜、裴印英的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全照的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27日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薛宇青、任静为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刘国华的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