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 易妍君 广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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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监管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动作频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1月以来,至少已有15名券商、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被采取了监管措施。

其中,民生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被采取了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也各有两名保荐代表人被出具了监管函。

回顾2022年,针对服务企业上市的中介机构,证监会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部分头部券商及其保荐人也因投行业务违规而被追责。

“注册制以来,对投行的监管态度是一贯的,就是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主要是从两个方向入手,一是发现项目问题后倒查投行的尽调工作,二是日常抽查检查发现问题。”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投行频频违规

1月17日,深交所披露了《关于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智、王虎的监管函》。

据悉,2020年9月30日,深交所受理了民生证券推荐的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晶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而后,发行人向深交所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后,中国证监会对其开展了现场检查。

经监管查明,民生证券作为项目保荐人,包括两名项目保荐代表人,履行职责不到位,存在三类违规情形。

第一,未对发行人积压品销售相关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第二,对发行人及相关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充分;第三,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费用、成本核算、产品质量控制等事项。

监管函对这三类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说明。以第三类问题为例,监管查明的细节包括:一是对发行人研发活动尽职调查不充分,对研发费用的归集核查不审慎。二是未充分核实发行人返修业务账务处理情况,未发现发行人对返修产品成本核算不准确。三是对发行人产品质量控制核查不充分,未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充分揭示因违反质量保证条款导致的违规风险。四是未对发行人与光明半导体之间的业务模式进行充分核查。

基于上述违规情形,监管方面认定,保荐人民生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承担了发行上市申报文件编制和信息披露核查把关职责,但未充分履职尽责,对发行人及相关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充分,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民生证券在执业中未就有关问题履行充分的核查程序,未督促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内部控制存在一定薄弱环节。

监管方面要求,民生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在二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与此同时,上市主体穗晶光电、项目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均被出具了监管函。

除此之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近期,还有4名保荐代表人被采取了监管措施:1月12日、13日,中信建投证券两名保代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1月13日,中信证券两名保代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另外,1月以来,还有8名会计师被出具了监管函。

至于具体违规事项,这些保代与此前的违规案例存在一定的共性。例如,中信证券两名保代被查出:在推荐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的过程中,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未充分关注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合作事项,也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报告;未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合作事项取得进一步进展后才披露相关情况。

严监管已持续了一段时间,保荐人为何屡屡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王骥跃表示,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这类问题,“有可能是能力方面的问题(未发现相关问题存在,或对问题性质判断出现偏差),也可能是态度问题(尽调浮于表面,未深入核查),也可能两者兼有。”他指出。

另外,不只是两大交易所,地方证监局也在行动。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江苏证监局即对国融证券及相关人员出具了警示函。相关监管决定书显示,江苏证监局通过检查发现,在江苏宏马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工作中,国融证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

资本市场中介监管从严

作为企业上市、债券发行的“看门人”,券商的执业能力一直受到市场关注。近年来,在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主基调下,证监体系对投行业务的监管也愈发严格。

2022年,被监管采取监管措施的保代数量仍然较多。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粗略统计,过去一年,证监会官网披露的监管措施涉及26名保代,还有10多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违规而被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涉及2家券商、2名项目主办人和2名保代。深交所披露的自律监管对象,涉及12名保荐代表人以及2名项目主办人,同时还有4家券商被监管。

另外,近日,上交所通报了2022年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工作情况,也涉及对中介机构的处罚。

上交所方面表示,在本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查处中,还涉及个别中介机构存在未勤勉尽责、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同步给予自律监管惩戒。2022年度,共作出通报批评2单、监管警示3单,涉及3家中介机构的保荐代表人6人次、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3人次。一是未能充分核查公司存在的违规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如*ST紫晶保荐代表人;二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有效督导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意见不准确,如*ST泽达保荐代表人。

上交所强调,中介机构“看门人”意识仍待提升。

深交所方面也透露,2022年,将指使造假的控股股东、实控人、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纳入处分范围,“零容忍”惩治财务造假。

接下来,针对投行业务的严监管态势仍将延续。2022年,证监会体系已出台多了多份文件,以持续规范投行人员的执业流程。

2022年9月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修订版《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

中证协指出,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保荐机构执业水平和项目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保荐业务规则》以督促保荐机构归位尽责、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为导向,进一步明确保荐机构的基本职责和执业标准。

此外,2022年11月18日,证监会就《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并发布了《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后者提出,将强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规范、提升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强化质控、廉洁要求和投资者保护、依法加强监管、完善立体追责体系等措施。并要求证券公司从项目遴选把关、信息披露、发行承销、受托管理等方面对证券公司债券执业提出全方位要求,集中解决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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