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伤复发算工伤吗?
旧伤复发算工伤。劳动者如果是因工作原因旧伤复发的,一般算工伤,公司需要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复发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的情形,因此劳动者可以治疗,并在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因旧伤复发属工伤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依然是之前的工作性的伤害所导致的身体延续性的伤害,那公此时需要治疗的医疗费用,还有住院费用,护理费用等等都是需要由原来的单位来继续支付的,通常有保险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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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旧伤复发时有哪些信息需要核对?
(一)首先核实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已经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参保生效日(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的受理时间次日)及之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比对工伤认定、鉴定书上信息和该人员申报的信息应该一致,核实信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工伤认定和鉴定书的基本信息和认定、鉴定内容应与受伤人员的信息一致;
2、工伤认定的部位与受伤部位应一致;
3、工伤鉴定的部位与受伤部位应一致。
(四)工伤职工所患疾病与工伤应有因果关系;
(五)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六)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七)工伤职工未经经办机构同意登记备案,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