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唯珂 实习生 黄源轩 广州报道

编者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随着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的召开,一场针对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反腐风暴正全面推进。连日来,多场学术会议延期或取消,各医疗机构发起自查自纠行动,要求退回“讲课费”等不合理报酬,药企也紧急召集业务员培训合规推广内容。

实际上,当前我国医药产业正处在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跨越的重要历史新阶段,医药创新生态也正在发生变革,高水平合规将为助推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已成为医药企业最闪亮的名片。在强监管、严监管的新常态下,合规经营、转型升级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医药产业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

值此之际,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新健康研究院合规进行时报道组特推出专题报道,聚焦上市药企群体在推动提质降费,防范商业贿赂与不公平竞争,履行反腐纠风工作方面,合规发展所作出的努力。

随着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的召开,一场针对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反腐风暴正式拉开序幕。由于此次集中整治明确指向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医药企业因此成为反腐的“风暴眼”。

近年来医保谈判、带量采购、合理用药、医保控费等一系列新政密集出台落地。新一轮医改深入推进给行业带来了阵痛,企业加强全方位合规经营将成为必然趋势和方向。

随着医药反腐工作持续推进,学术会议、带金销售等涉及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环节,或成为集中整治的重点之一。尤其是药企的销售费用金额、销售费用占营收比重、宣传推广费用占销售费用的比重等三项指标,受到关注。

根据公开数据,2020—2022年,沃森生物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1亿元、13亿元和20亿元。2022年的销售费用率为40%。沃森方面表示,在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增加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公司疫苗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导致收入费用同向增加。

开辟新赛道

自2018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出台以来,目前国家集采已进行5年,开展了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随着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临床价值的药物开发导向、药品集中采购、国家药品谈判等政策的推进实施,使行业竞争环境发生变化。传统销售导向型药企,相关销售费用高企,面临着市场考验。

根据沃森生物的财报,2022年营业收入为50.86亿元,同比增长46.89%。增长的一方面原因是经济的稳定增长提高了人们接种疫苗的支付意愿,另一方面是沃森尝试开辟新赛道。沃森在近年积极开拓海外市场,2022年沃森在海外地区营业收入为2.8亿元,同比增长330.25%,占营业总收入的5.57%,同比增长3.67个百分点。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化,行业竞争愈发激烈,沃森近年开启了“全面国际化,进口取代”的总体战略。2022年5月,公司13价肺炎结合疫苗出口摩洛哥,被其纳入扩大免疫计划,以保护当地儿童免受危及生命的肺炎疾病的侵袭。2022年9月,公司“沃艾可新”新冠mRNA疫苗获得印尼紧急使用授权。公司AC多糖疫苗以优异的品质连续5年被埃及政府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2022年入选WHO全球疫苗制造商市场销售份额第八位,产品出口18个国家和地区。

加强商业道德建设

沃森生物为满足监管机构对企业的合规管理要求及上市公司合规经营要求,同时使公司适应国际市场环境、在国际市场建立良好声誉及相关业务合规要求,建立健全合规与商业道德管理体系,涵盖一系列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及流程,多措并举提升企业合规运营水平。

在医药反腐工作持续推进的大环境下,药企们都尽力向着合规方向靠拢,但仍有不少企业仍处于合规高压线内。据业内相关统计显示,包括化学制剂、中药、医疗器械在内的307家医疗企业当中,去除科创板部分未披露公司,2022年仍有89家上市药企销售费用率超过了35%,其中29家甚至超过了50%。

2022年,沃森生物的销售费用为20亿元,销售费用率为40%,超过了行业的中位数。市场推广费及维护费为18亿元,占总销售费用91%,同比下降约5个百分点。业务宣传费为9135.6万元,占销售费用的4.5%,同比上升约3个百分点。

有分析人士向媒体表示,随着医药反腐工作持续推进,学术会议、带金销售等涉及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环节,或成为集中整治的重点之一。为了加强企业廉政建设,符合市场合规环境,沃森公司制定了《反舞弊、反洗钱、反贿赂管理制度》《员工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等内部政策制度,将反舞弊、反洗钱、反贿赂等要求覆盖到全体员工及合作伙伴,并推进商业道德与反腐败审计监察工作,确保反腐败、反洗钱、反舞弊和遵守商业道德的行为准则落实到位;推动开展“合规和商业道德管理培训”“合规和商业道德专项宣讲”等针对不同群体的专项宣贯,为员工提供道德规范指引。

此外,沃森生物透露,公司每年会多次开展合规和专项审计,在每一次审计项目中均考虑潜在的舞弊和贪腐风险,对“红旗标志事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事项)审计项目成员将会扩大审计范围,在审计程序执行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单独立案审计,并向最高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对于发生涉及“不当行为举报、舞弊、洗钱、贿赂、利益冲突”的事项,按照《不当行为举报机制与处理办法》《反舞弊、反洗钱、反贿赂管理制度》《利益冲突申报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管理举措,强化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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