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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江南农商行两家支行被监管合计罚款100万元。

其中江南农商行靖江支行因“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泰州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江南农商行赣榆支行因“未严格审查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被连云港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

同时,严丹因对江南农商行靖江支行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负管理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鞠建国因对江南农商行靖江支行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管理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

方娜因对江南农商行赣榆支行未严格审查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负直接责任,被监管予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

据江南农商行公告显示,该行成立于2009年,是经批准设立的全国首家地级市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22年末,该行资产总额4803.66亿元,较年初增加460.13亿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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