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2023年4月15日,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11,以下简称“st必康”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初步判断于2023年4月15日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涉嫌信披违规遭三度立案前期股民维权索赔已有胜诉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ST必康曾分别在2020年3月、2022年5月遭到过证监会立案。具体来看,2020年3月26日,*ST必康披露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5月14日,同样是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必康再一次遭到了证监会立案。之后在2020年10月、2022年9月,*ST必康均收到了监管层下发的行政处罚。如今,已有两度被立案经历的*ST必康,三度遭到证监会立案。除此之外,st必康还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显示st必康、韩文雄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作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十五项为“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独立董事田阡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你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韩文雄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陕西监管局决定对你公司、韩文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第一次的行政处罚,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判决,索赔区间为:于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0年3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初步判断该时段索赔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
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对投资者索赔计提负债金额大
St必康成立于2002年12月30日,主要经营中药材收购;药品的生产及自产品的销售等。2023年1月31日st必康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预估》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0,000.00 万元-220,00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92%-167.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30,000.00 万元-240,00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6.90%-281.97%,预计业绩亏损。业绩变动原因说明:1、本报告期,公司资金方面紧张,对外融资受限,医药工业板块业务受到影响。公司投资的在建工程长期停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在建工程计提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损失。2、本报告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对公司客户目前的运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评估,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估计,对应收账款计提了较大金额的信用减值损失。3、本报告期,公司受投资者诉讼索赔影响,计提较大金额的预计负债。4、本报告期,公司出售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九州星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其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股权,以解决资金紧张、负债逾期、违规担保等问题。5、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板块受市场环境影响,经营业绩表现良好,经营性业绩与上年比较变动幅度不大。
从《2022年年度业绩预估》显示,st必康对投资者索赔计提负债金额大,受损股民应及时主张权利。目前st必康的索赔正在进行中,受损股民可联系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