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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希 北京报道 7月10日,辽宁银保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同意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银消费金融)股权变更及调整股权结构的申请。
据批复,股权变更完成后,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将不再作为盛银消费金融公司股东。盛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保持3亿元不变。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盛银消费金融的股东构成、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2,500万元,出资比例75%;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出资金额7,500万元,出资比例25%。
盛银消费金融是由盛京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的东北地区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6年获批开业。盛银消费金融对记者表示,此次股权结构调整是盛银消费金融基于长期发展战略举措的重要一步。通过股权调整,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未来找寻更多战略发展机遇,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