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或“公司”)2021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维
力医疗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力医疗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维力”)、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州维力”)提供不超过 7.5 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额度,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不涉及反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在担保实际发生额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的情况下,2 家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
调剂使用。同时,根据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授权公司总经理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签署对 2 家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文件。担保预计基本
情况如下: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
担 是否 是否
被担 方持 最近一期 前担保 增担保 上市公司最 担保预计
保 关联 有反
保方 股比 资产负债 余额 额度 近一期净资 有效期
方 担保 担保
例 率 (万元) (万元) 产比例
海南 自公司 2022 年
维 100% 16.11% 0 5,000 2.87% 年度股东大会
维力
力 审议通过之日
否 否
医 苏州 起至公司 2023
疗 100% 48.33% 28,000 42,000 38.94% 年年度股东大
维力
会召开之日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55730860405
注册地点: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美安三街 39 号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27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
疗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
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
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
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8,633,201.33 194,584,886.70
负债总额 35,139,101.83 31,356,423.21
净资产 163,494,099.50 163,228,463.49
营业收入 101,636,239.18 18,727,003.42
净利润 3,907,005.51 -265,636.01
(二)维力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68276821M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界浦路 69 号
法定代表人:韩广源
成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设备和自有房屋的租赁,医疗设备的维
修,医疗器械、设备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1,269,076.98 251,935,443.72
负债总额 160,950,789.72 121,751,739.09
净资产 90,318,287.26 130,183,704.63
营业收入 5,606,323.13 2,799,343.44
净利润 -1,997,412.42 -1,634,582.6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 2 家全资子公司的上述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
执行。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
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签署对 2 家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文件,每笔担保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决策程序履行
公司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尚需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不超过 5.5 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1.9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
供的担保总额为 2.8 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苏州维力提供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6.24%;公司对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査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
对被担保人具备实质控制和影响。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系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
业务开拓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的必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未来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