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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莱金罚决字〔2023〕1号)显示,山东华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被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具体如下:2021年2月至2022年9月期间,公司使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收取代理佣金、发放职工薪酬、列支费用等,未按规定开立并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上述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山东华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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