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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广州市现代金融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要求,引导、支持广州地区各类金融市场主体发展,强化金融市场主体服务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导向,进一步完善与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制定《完善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其中,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主体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银行业总资产达10万亿元,年保费规模达1800亿元,培育发展6家以上市场规模和竞争力居同行业前列的证券、基金、期货业法人金融机构,打造1—2个全国性的金融交易平台,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达4000家以上。
第二部分为重点工作。分类梳理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侧重点: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并加快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提高证券业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能力,支持保险业强化风险保障功能,提升期货业风险管理功能,发挥基金业融资支持作用;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包括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京证券交易所华南基地、上海保险交易所南方总部等全国性交易平台在穗机构作用,并支持在南沙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支持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包括优化小额贷款行业结构,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发展融资租赁特色金融,提升商业保理专业发展水平,支持广州地区地方交易场所合规特色发展,提升典当行业发展活力;构建优良金融配套中介服务体系。
第三部分为营造优质发展环境。结合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营造有利于金融市场主体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