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实习生田佳琪、记者杨希 北京报道
6月1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首次向社会公布《浙江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报告》(下称《报告》),并发布金融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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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2年,浙江全省法院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总数116.79万件,一审结案总数119.98万件。收案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8年顶峰时期的314276件下降至2022年的181275件,降幅达42.32%。
同时,2018年至2022年,浙江全省法院金融案件二审收案总数47619件,结案总数47656件;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案件收案总数11274件,结案总数11399件;再审案件收案总数7727件,结案总数7628件。
在案件类型上,2018年至2022年,浙江全省法院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数排名前五的案由较为稳定,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稳居第一和第二大案由。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包括保理合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回购合同纠纷等在内的新类型案件初步显现。“虽然案件数量有限,但仍值得关注。”《报告》称。
收案数逐年下降《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2年,浙江全省法院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总数116.79万件,一审结案总数119.98万件。收案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8年顶峰时期的314276件下降至2022年的181275件,降幅达42.32%。结案数与收案数保持相对稳定,除2021年外,一审结案数均超过同期一审收案数。
结案数占比与收案数占比在趋势上保持一致,结案数占比均高于同期收案数占比,结案指标情况良好。
《报告》指出,浙江省内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数地域分布呈梯队化,各地收案数均显著减少。具体而言,2018年至2022年,浙江全省11个地市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数地域分布逐渐呈现梯度状态。从具体年份上看,全省各地市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数均有明显下降,其中:金华、台州、丽水三地2022年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数较2018年减少一半以上。
新类型案件初步显现在案由方面,《报告》披露,2018年至2022年,浙江全省法院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数排名前五的案由较为稳定。
2018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数排名前五的案由较为稳定,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稳居第一和第二大案由,五年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收案总数70.95万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收案总数25.43万件,分别占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总数的60.75%和21.77%。
信用卡纠纷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连续排名第三,2021年以后下降至第四位,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2021年以后从排名第四上升至第三,五年来,信用卡纠纷一审收案总数7.63万件,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收案总数4.58万件,分别占金融案件一审收案总数的6.53%和3.92%。票据追索权纠纷2022年取代借款合同纠纷成为排名第五的收案案由。
不过,五年来,金融案件陆续出现了一些新的案由,保理合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回购合同纠纷、证券认购纠纷、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等证券纠纷,虽然案件数量有限,但仍值得关注。
金融行业收案集中度高《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2年,浙江全省不同金融行业所涉金融案件一审收案集中在银行、保险行业,其他金融行业涉案数相对较少。
以2022年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的42563件一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例,案件分布情况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8544件、股份制商业银行4453件、城市商业银行8817件、农村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16972件、村镇银行2068件、民营银行42件、外资银行33件,消费金融公司930件,汽车金融公司165件,其他539件。
在结案标的额方面,则呈下降趋势,50万元以下标的额占多。不过,前四年的结案标的额呈下降趋势直至2022年有所回升。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内容显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增加,一审调解结案率增长。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浙江全省法院金融案件一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88894件,占全部一审金融案件的7.41%;适用简易程序案件875016件,占比72.93%;适用普通程序案件235893件,占比19.66%。
民间借贷持续成为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报告》进一步指出了浙江法院金融审判的特点,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民间借贷案件占比重。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民间资本雄厚,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由于民间借贷交易不公开、规范性欠缺,极易引发非法集资、高利转贷、虚假诉讼、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危害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报告》称,目前,民间借贷出现隐蔽化特征,现有职业放贷人名录内人数逐渐减少,认定标准亟待细化完善。民间借贷持续成为虚假诉讼多发领域,应当强化甄别查处。
二是金融借款和信用卡案件诉讼争议相对较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信用卡纠纷作为全省法院第二、第三大金融案件类型。五年来,除通过裁判引导外,浙江法院致力于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信用卡纠纷的多元化解上下功夫,激发调解、督促程序、仲裁、赋强公证等非诉程序活力,践行保护金融债权、打击逃废债务的重要职责,倒逼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建立预防性的纠纷解决机制。
三是争议焦点多集中在利息、费用和效力问题。五年来,浙江全省法院通过个案办理,发现和研究了涉效力争议的疑难案件;同时,为缓解借款人融资成本偏高,利息和费用问题也成为浙江法院金融审判关注的重点,尤其在利率保护范围、利息种类、费用标准、违约责任等方面存在的融资担保垫付成本过高问题,保证保险理赔后主张违约金及资金占用费问题,保险费较高问题等。
四是新类型金融纠纷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可见一斑。《报告》称,金融审判工作的复杂性日益加剧,银行纠纷从单一的金融借款向银行理财、产品代销方面延伸,证券纠纷向债券、期货、私募基金领域扩展。新类型金融交易和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基于传统金融业务衍生的资产证券化、信托收益权等金融产品多层嵌套、分层设计,交易结构十分复杂,金融审判在知识储备和法律适用上面临挑战。
此外,《报告》指出,浙江各地市已形成各具特色的金融司法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