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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4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在该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发布的两项国家标准,一项关注快递包装上粘贴的电子运单的总体要求,另一项关注寄递地址的编码规范,切口虽小,但意义重大,是深化邮政快递业绿色化、数字化改革的两项重要基础标准。
对于一个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亿件的快递大国来说,每年的快递电子运单耗用量很大。徐长兴表示,《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电子运单替代纸质运单,进一步完善包含封套、包装箱、包装袋、集装容器、包装填充物、胶带等在内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更好支撑快递包装综合治理。
近年来,快递电子运单作为记录用户寄递行为的信息载体,其信息泄露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介绍,《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设立专门章节,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内容。具体包括: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
在邮政业数字化方面,目前,我国已发布近30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国家标准则将寄递地址代码化、替代文本地址,以此提高寄递地址的精准度,方便寄递企业和广大用户。更重要的是,该标准将引导全行业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使用统一的寄递地址编码,促进开放共享,加速邮政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蒋菡 甘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