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 记者徐倩宜 北京报道

2021年7月,某赵姓券商大佬婚内出轨被公司开除的事件,因为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在金融圈引发热议。自媒体"深蓝财经"也对事件作了相关报道:《金融圈又爆大瓜!某券商副总婚内出轨被开除,现在自称“名门正派”》,该篇文章也被多家媒体纷纷转发。

但就是因为这篇文章,赵某将“深蓝财经”公司起诉至法院,案由是名誉权侵权。

此案于今日(4月18日)下午三点半,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案件没有在网上进行直播。

起诉媒体文章名誉侵权恶意评价个人私生活

根据深蓝财经提供资料,赵某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显示,因为深蓝财经的报道中多次提到赵某的名字,并使用侮辱的语言、词汇贬低了赵某的人格。赵某认为深蓝财经通过断章取义法院判决并编造不实言论侮辱了自己,恶意评价自己的个人生活及隐私,导致自己名誉受损,社会评价下降。要求深蓝财经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公告费等各样费用6万余元,并刊登道歉声明。

深蓝财经表示,报道内容引用的均为裁判文书以及公开资料进行报道,并且已经非常注意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没有提及姓名等内容。

一件由裁判文书引发的“报道”

赵某曾担任中信证券公司衍生品业务部高级副总裁一职,因为个人私生活“丑闻”被暴露在公众目光之下。

深蓝财经报道的文章开头展示了赵某与中信证券的一件劳动争议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赵某因不满公司开除决定,提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赔偿金及奖金。

仲裁委认为,证券公司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对赵某要求支付违法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支付奖金的诉求不予支持,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赵某不满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中信证券要求获得相应劳动赔偿。

中信证券认为赵某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判决书清楚地展示了中信证券开除赵某的违纪依据。

中信证券向法院提交了赵某在其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育有非婚生子女的证据。

中信证券还提交了该公司的《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材料,内容为:“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社会公德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情节较轻的,单独或附加采取组织处理、经济处罚,诫勉、通报批评等辅助处理措施。

法院认为,中信证券属于合法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对赵某起诉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奖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深蓝财经表示,这些内容有法院相关判决书为证,不存在“通过断章取义法院判决并编造不实言论”,并且文章已尽可能保持克制。

中信证券将“违反社会公德”写入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从判决显示的中信证券内部管理规章可以看出,中信证券实际上对企业文化和员工道德素养的把控较高。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违反公司制度可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但没有明确规定将违反社会公德纳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当中。

而中信证券将“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的行为明确写入《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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