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司长欧鸿在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要求,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他强调,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2个,总投资5200亿元,其中审批24个,核准8个,主要集中在交通、水利、能源、高技术等行业。一批重大项目已竣工投产,如我国自主三代核电“华龙一号”示范工程福建福清5号、6号机组已建成投运,四川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全部机组已投产发电。

发布会释放了四个信息,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工作:

第一,聚焦重点领域。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按照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要求,推进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带动装备制造等行业投资。

第二,强化资金要素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着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建设,今年专项债券规模为3.65万亿元,目前各地方正在加快发行使用。叠加去年四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今年可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规模较大。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有序实施能耗单列。

第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强调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防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二是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督促做好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开工前准备工作,推动尽早开工,协调保障用工和原材料供应,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第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督促回收资金加快用于新项目建设。

综上,近一段换时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如下特点:能源重点基础设施领域开工等项目预备工作超前、资金充分多渠道保障、项目严格监督合规性、资金多元化吸引社会资本。

为此,在项目合规性角度,作为项目服务主体一方的律师团队,更应当注重新时期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合规性审核,贴近“适度”“超期”这两个关键词。与之相适应的,有四个需要注意的法律服务关注点如下:

项目服务关注一  

项目前期尽调:明确项目清单,以十四五规划及国家相关行业投资要目作为参考,把握“重点领域”核心内涵。对于白名单上的重点领域项目,以项目产业形态、行业属性、发展地域阶段、经济性、相关行业关联性及项目绿色指标契合度,作为审查该项目是否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对项目进行客观性、经济性定性。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后期资金筹措、审核流程长短、审核结果进行预判性分析提供基础。争取相关行业补贴、地方补贴以及投融资方面的政策便利利得,为项目参与方节约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

项目服务关注二

中央预算资金作为托底,主要融资工具单一,地方专项债,规模大,安全性较高,用地审核以及绿色能耗审核方面将较其他基建项目耗费工作时间少。可以腾出较多时间关注项目合规性,应对监管方向。

项目服务关注三

项目更加强调履约规范性,监管机构加强项目开工前后审批监督,以及未来可能的系列监督倒追机制,项目开工时间是监管部门考量的要素,而项目顺利建设的配套工作也是监管部门能够进行托底保障的部分。因此,在审核申报环节,律师应当为客户预留较多的审查工作时间,加强审批流程合规性以及审批申报材料合规性审核,把工作做到关键上,合理引导客户进行尽调材料准备、内控自查以及自我审核,全面梳理项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范、行业政策以及关联性法律咨询解答依据准备。着重,从项目的经济性、风险性指标进行考核与法律服务准备。

项目服务关注四

REITS将成为新能源项目建设的核心融资工具,资金循环回收投入的频次将加快。为此,律师为REITS发行以及帮助与支持业主运用REITS工具进行融资的工作量与专业度要求也大大增加。由于在既定的时间成本前提下,项目质量更为严苛,项目融资环境更为多元。融资回收的速度成为监管要素之一,存量资产的盘活也是官方的明确要求,为此,在政策解读、融资项目内控评估、内控审核流程更为严苛,律师在专业和政策变更应对上的高超能力,成为下一阶段的服务亮点与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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