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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希 北京报道
聚焦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监管部门再出“实招”。
4月17日,记者获悉,北京银保监局、天津银保监局、河北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十三条,明确了京津冀新市民金融服务的监管支持政策、工作保障机制和适用范围。
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北京市、天津市或河北省城镇居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通知》指导京津冀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信贷管理、押品管理、保险理赔、风险防控等方面信息共享和行动协同,推动形成覆盖新市民群体的多元化、多样化、多层化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京津冀地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促进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具体来看,《通知》聚焦新市民金融服务高频场景和新市民群体急难愁盼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意在推动破解在实际业务中存在的“难题”。
例如,针对新市民跨区域工作生活特点,鼓励金融机构联合开展贷款“三查”、探索开展跨区域跨机构授信合作,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针对新市民车辆异地出险情况,鼓励保险公司在车辆异地定损、维修和车险理赔等方面优化机制和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针对新市民跨地区跨行转账汇款较多的情况,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降低手续费等收费,减轻经济负担。
记者注意到,针对新市民资产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况,鼓励金融机构允许新市民以其京津冀三地内的异地押品提供增信,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对于新市民申请的小微企业主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鼓励京津冀地区商业银行允许新市民以其京津冀三地内的异地押品提供增信。业务办理地分支机构和押品所在地分支机构加强押品受理、调查、估值、审批等环节业务协同合作。”《通知》写道。
此外,《通知》突出了“强支撑”,即聚焦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效能提出“五项支撑”,保障政策机制落实落细、长期见效。
一是资源支撑。推动三地法人机构建立京津冀新市民金融服务统一协调机制,鼓励分支机构积极争取总部对京津冀地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资源倾斜。二是信息支撑。鼓励三地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对接当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或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动新市民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权益支撑。指导三地银行保险机构着力提高新市民金融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四是平台支撑。指导三地行业协会组织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宣传、政策培训和经验交流等工作。五是监管支撑。强调新市民金融服务各类具体业务探索实践必须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行为,三地银保监局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