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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形势,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围绕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作出以下安排:
一、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
二、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
三、突出扶优限劣,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
四、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
五、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
六、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