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晚间,60家科创板在审企业审核状态同时变更为“中止”。上交所提示,此轮中止系更新财报所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下称《审核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期,延长至多不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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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补充财报中止审核的公司如何恢复审核?按照《审核规则》,发行人应当在中止审核后3个月内补充提交有效文件。发行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事项后,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上交所,同时提交恢复发行上市审核的申请,上交所经审核确认后,恢复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审核。
不过,目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上交所对在审企业补充财报及审核时限进行了特别安排。
上交所表示,自2月3日起,科创板首次公开上市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及其他相关审核中发行人回复时限等规则规定的审核时限,以及发行人更新财务报告的时限,予以中止计算;具体恢复计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昨日,上交所发布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实施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其中特别对保障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
在受理业务方面,疫情防控期间,上交所仍按照相关规则规定,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
在项目审核期间,上交所暂不接待预约现场沟通、现场咨询。保荐机构项目人员可通过上交所审核业务系统在线提出问题或拨打相关电话联系审核人员,上交所科创板审核机构将及时回复。
在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如因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可以依规向公司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上市公司如因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在法定披露期限(2020年4月30日)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或2020年一季报的,请联系公司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上交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抓紧研究确定相关应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