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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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谢思玉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用人单位未续签合同的,劳动者是否还能主张二倍工资?近日,武汉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就办理了一起劳动者因拒绝倒签劳动合同后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维权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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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李某某入职武汉某公司,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李某某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但公司一直未与李某某续签劳动合同。2022年8月,公司提出与李某某续签劳动合同,但要求将合同签订的落款日期写为2022年1月,公司倒签劳动合同的要求遭到了李某某的拒绝。

因公司长期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李某某于2022年9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李某某向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2023年2月,劳动仲裁委以公司已在李某某入职时与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为由,驳回李某某关于“双倍工资”的请求。

2023年3月,因不服仲裁裁决,李某某起诉至武昌区人民法院,并向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审核其相关材料后,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肖定强律师代理该案件。

劳动合同期满后,既未解除劳动关系,也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为最大程度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援助律师在查阅大量相关司法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向法庭提交了代理意见。

律师认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应区分是初次签订还是续签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视为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这并没有免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此外,用人单位倒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本质上是为规避支付二倍工资的借口,用人单位仍应支付二倍工资。

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2023年7月,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向李某某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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