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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固废网观察到,8月17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关于依法变更独占性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依法将《昆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特许权协议》约定的授予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的昆山市行政区内“独占性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变更为“非独占性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
据悉,2004年11月,为解决昆山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浪费土地资源问题,政府决定用焚烧处理替代填埋处理,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温州市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昆山市生活垃圾处置特许协议书》,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2008年6月,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昆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特许权协议》,处理规模为1050吨/日。
其实早在今年3月,昆山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开征求依法变更独占性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意见的公告》,公告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研究,拟依法变更独占性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其附件草案内容来看,针对的实际就是2008年6月,昆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昆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特许权协议》。
特许经营权从“独占”变更为“非独占”的案例并不多,此事后续将如何发展,中国固废网将持续关注。